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?蛻舳擞 來自省民政廳的最新消息,12月8日起,我省將實行新修訂的《青海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《辦法》修訂后,我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不再區分分散和集中供養標準,統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,均按照當年各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.5倍確定,并明確特困人員喪葬補助標準。同時,重新劃分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等級類別及照料護理標準,原能力完好特困人員調整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;原輕度、中度失能特困人員整合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;原重度失能特困人員調整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。并根據失能群體類別調整照料護理標準,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、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,分別按全省最低工資的30%、50%分檔確定照料護理標準。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月人均增加170元提高至510元;重度失能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月人均850元。
此外,我省還將充分評估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生活質量,經評估不適宜分散居家供養的引導入住機構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,提高生活質量。優化特困人員審核審批程序,針對困難群體“人戶分離”問題,支持特困人員省域內異地申請享受救助供養,并推行特困人員審核審批權限下放至鄉鎮(街道)一級,進一步方便困難群眾就地、就近辦理救助事項。特困人員政策措施將進一步健全完善、保障標準有所提升、審核審批程序優化便捷,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、住房保障、疾病治療、喪葬事宜、教育救助等將得到妥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