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?蛻舳擞(記者 王瑞欣 報道)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得到消息,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復同意,青海省政府下發通知,決定從2023年2月1日起調整青海最低工資標準。將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80元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元。此次調整是我省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,第11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。
最低工資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勞動保障制度,對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,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。為切實辦好這件民生實事,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始終堅持適時適度、量力而行的調整原則,準確把握最低工資制度的功能定位,以保證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為前提,結合省情實際,綜合考慮我省近年經濟社會發展、職工平均工資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等變動情況,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對企業的影響,統籌兼顧企業人工成本承受能力需要,比照周邊經濟發展水平相當地區的調整情況,在會同有關部門多次開展專項調研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,形成了我省最低工資調整評估報告及調整建議,為進一步發揮最低工資制度的保障功能,維護低收入勞動者合法權益,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據了解,此次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700元,調整為1880元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.2元,調整為18元。此次調整從2023年2月1日起執行,本次調整適用于青海省境內的企業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;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。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。